郴州永兴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
2022-11-10 09:47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郴州发布 | 编辑:朱洁莹 |         

感染者:林某,男,18岁,11月8日从郑州乘坐火车K1347次列车,于11月9日抵达郴州火车站后闭环转运至永兴县隔离点,当日晚上核酸检测初筛阳性,11月10日凌晨经复核确认阳性。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
经流调,感染者林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

11月8日

22:28  从郑州站乘火车K1347次列车(13车厢05号上铺),自诉未去过其他车厢。

11月9日

13:30  在郴州火车站下车。

13:50  闭环转运前往永兴县集中隔离点。

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,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(村)或永兴县疾控中心(24小时值班电话:0735-5522176)报告,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、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。

当前,疫情形势严峻复杂,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压力持续增大。请广大居民及来(返)永人员增强防范意识,严格落实“健康第一责任人”要求,主动履行防疫义务。

1.严格执行入永防疫要求。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地区入永人员应严格落实“提前报备、入永即检、3天2检”防疫要求,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永,在第一入永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,来永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,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,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2.主动做好个人防护。日常工作生活中,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风、勤消毒、少聚集、保持社交距离、主动接种疫苗、进入公共场所扫“湖南场所码”,坚持“7天1次”的核酸检测。

3.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,原则上不出省,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。

4.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,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、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;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,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,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。

永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11月10日

在此呼吁广大群众

如与上述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

乘坐同一次交通工具或

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

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

立即向村(社区)或疾控中心报告

⇩⇩⇩



入<返>湘人员报备流程 

▼请查看


1.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“便民服务”中点击“入湘报备(入<返>湘人员报备登记)”



2.点击“立即登记”


3. 提示两种方式均可进行登录,有“湖南省居民健康卡”的居民点击“选择健康卡登记”;如没有,则选择“手动登记”。


4. 选择后进入以下界面,按提示要求填写“基本信息”,并点击下一步。


5. 进入“返湘信息”界面,按要求填写,并点击下一步。


6. 随后进入“入境信息”界面,按要求填写即可,确认无误后,勾选承诺方框,进行提交。


7. 提交后,如需撤销或者修改,请点击“登记记录”进行查询。


8. 显示查询记录后,可进行撤销和修改,并重新提交即可。


责编:朱洁莹

来源:郴州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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